信访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,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按照“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、各支部要切实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,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内部,对信访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关心支持到位、工作力度到位、稳定效果到位。
二、党政一把手对整体信访工作负总责,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,党委办公室要热情接待来访,受理来信,及时报送领导阅批并认真办理,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,减少重复上访。
三、确定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,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的来信、来访,要善于协调,答复员工群众,做好思想稳定工作。
四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,排查不安定因素。对排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,明确责任,限制消除;对重大的不安定因素,及时召开党委会,研究具体措施,实行领导包案,强力化解矛盾,尽量把问题处理在基层。
五、强化信访信息工作。对有可能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重大问题的苗头要及时报告,避免造成严重后果。
六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。对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,实行“两查两究”,即查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原因,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;查工作过程,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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